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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官司输得憋气

2000-12-27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庞永厚 我有话说

本报曾多次做过有关违法建筑的报道,然而就像揭不干净的小广告,违法建筑总是建了拆、拆了建,追根溯源,除了有人口繁衍、对生活空间需求加大的原因之外,更离不开有关单位权限不清、相关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的责任,通过张燕霞女士的经历,不难看出这些因素对违法建筑所起的助推作用,看来,要治违法建筑,凭几次运动远远不够。

邻里之间因砌屋搭墙滋生纠纷,在北京四合院内并不鲜见,然而,家住宣武区梁家园北胡同13号小院的张燕霞女士说:“像我这样因邻居私搭滥建遮光挡风、影响交通不说,还输了官司,是不是太冤了点?”昨天下午,张女士来到本报,详细陈述了她半年来经历的这桩伤心事。

祸起“南墙”

在梁家园北胡同13号小院,张女士居住在靠西边的两间北房,邻居王某居住在靠北侧的西房内,张家出入必经王家门前。今年6月21日,王家将其房前的简易小铁皮棚拆除扩建,侵占公用通道,使原有约2米宽的通道变窄,最宽处为0.95米,最窄处仅为0.77米。自此,张家及出入必经该通道的四邻出行极为不便:自行车只能骑着出去,经最窄处必刮蹭衣服;换煤气时,也只得两人将煤气罐抬出抬进;夜间,本已狭窄的通道又被靠墙边的自行车侵占,人只能挤着出行;每逢雨天,新房檐水滴落路中央,行人只有挨浇的份。

遮光挡风,影响出行暂且不提,最让张女士担心的是,该院住房都有上百年历史,万一房屋坍塌或发生火灾等意外,小院住户如何安全撤离?

艰难上访

张燕霞及众邻居的劝阻,未能阻止王家拆棚建屋的进程,自6月下旬开始,张女士便开始了向有关部门长达数月的上访。提及此事,张女士显出满脸的委屈、不平和愤懑。

6月23日,张女士到城管分队反映情况,分队来人现场勘测后答复说,只要无建房许可证,均属违章建筑,必须拆除。后多次电话询问处理结果,均未答复,只是说让相信执法部门,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。久等未果,再次电话询问,城管分队回答说已上报城管大队,并立案,待查。并说城管大队可能已报区规划局,同时解释说规划局只有礼拜三审理,必须等待。但张女士亲自到规划局咨询被告知,房建纠纷随到随办,并非只有礼拜三才审理。

之后,张女士又来到区城管大队反映情况,被告知说此事已上报区规划局,但经张女士再次到区规划局核查,答复说根本没有接到上报材料。

至此,张女士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。

无奈,张女士又返回区城管大队询问缘由,城管工作人员干脆说这事他们不管,并交给张女士一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扩大区域的通知》,让她找区规划局处理。

当张女士拿着文件再次来到区规划局后,被回答说该文件并未见到,并称这起建房纠纷是一起历史遗留问题,如规划局解决起来,时间会很长,只能耐心等待。

后规划局来人勘测现场后,让张女士到房管所复印一份13号院的规划图以为审理佐证。张女士提议本人并非办公人员,不便复印,最后规划局的这位同志为张女士写了一便条,但房管所最终还是拒绝复印。后规划局以无佐证为由将此事搁置。期间张女士又多次电话催问,区规划局办公室闫主任则说,此事本来就应由城管管,并建议张女士起诉区城管大队。

至此,几个月的艰难上访后,张女士还没明白她的事到底该谁管。

无奈,忍着气愤,张女士又一次迈进区城管的门槛,副大队长一边向她致歉,一边说这是工作人员的执法界限不清所致,答应给她解决。后该副大队长亲自找到区法治办要求协助处理,但法治办一直没有给他回答。该副大队长最终无奈地说,你就将城管和规划局一块起诉吧!

令人可笑的是,当张女士最后来到区信访办上访时,一位副主任又说这事其实该由区规划局管。

法庭败诉

就在区城管大队与规划局无休止地扯皮踢球之际,张女士气愤地将一纸诉状递到宣武区法院,期待法院给予公断。哪知12月18日法院的判决犹如一盆凉水,泼了她个透心凉,她万没想到自己竟会败诉。

张女士认为,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以事实为依据,质疑有四:

其一:法院认为邻居王某是在原有基础上翻建房屋,并非扩建。然而,事实上原来的简易铁皮煤棚子仅一人多高,长又不足一米,且无一砖一瓦,而现在建成了3米长,与正房一样高的砖瓦结构房屋,怎能说是翻建呢?

其二:法院认为王某虽将房屋加高,但并未对其他住房的通风、采光构成影响。事实上,王某新建房屋距张家门口不到3米,且大幅度增高,能不影响采光与通风吗?

其三:法院认为相邻居住应团结互助、方便生活,可这究竟是方便了谁的生活?

其四:被告王某的证人之一屈越辉是今年8月才借住进小院南房的,10月就已搬走,且其证言也是由被告另一证人赵玉珍代写;而原告的证人李秋英是该院几十年土生土长的老街坊,到底谁的证言更确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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